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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相关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“五一”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,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压实主体责任

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主体责任。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,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,切实增强保障实验室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。

二、加强安全检查

假期前各学院要组织开展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,放假期间开展安全巡查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、气瓶、设备、不间断电源(UPS)以及用电安全等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,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。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应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进行记录,做好隐患闭环管理。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检查。

三、 重点安全提示

1.实验室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特别是关于危险化学品、高温、高压、高速运转仪器的使用安全。

2.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。

3.假期尽量不安排危险性较高的实验及通宵实验,禁止单人开展危险性实验,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,须导师现场指导但无法落实的实验应暂停开展。

4.做好危化品台账管理,易制毒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,实验室避免超量囤积危化品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和暂存。

5.使用加热设备时,温度较高的实验须有人值守或有实时监控措施。

6.烘箱、培养箱、冰箱、冰柜、制冰机等设备周围留足散热空间,避免堆放杂物。

7.加强实验室内务管理,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,避免杨柳絮堆积。

8.不在实验室内进行烹煮食物、就餐娱乐等无关事宜。



国有资产管理处(实验室管理处)

2024年4月27日